各相关企业:
CHCT-02-070-2024(V2)《智能适老产品认证实施规则》(以下简称“新版实施规则”)已于2024年10月29日发布,并于2024年10月29日起实施,替代CHCT-02-070-2022(V1)《智能适老产品认证实施规则》(以下简称“旧版实施规则”)。现将CHCT自愿认证执行新版实施规则的有关要求明确如下:
1、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,申请人可自愿选择按照“新版实施规则”或“旧版实施规则”申请认证。
2、自2024年10月29日起,我中心将采用“新版实施规则”实施认证并出具认证证书。
3、获证后的跟踪检查依据有效证书所列标准版本进行。
4、对于已按“旧版实施规则”获证的产品,证书持有人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向我中心提交转换认证证书的申请,并接受实验室针对新、旧版实施规则差异涉及的试验项目实施检测,合格后换发新版认证证书。
5、旧版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25年4月28日前完成,逾期未完成的,我中心将予以暂停;2025年10月28日后仍未完成转换的旧版认证证书,我中心将予以撤销。
6、对于2024年10月29日前已经出厂、投放市场并且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,无需进行证书转换。
7、联系方式
认证中心 产品认证部 尚洁 010-58083767
智能家居及软件检测中心 张欣露 010-58083662